后者规定,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应当按规定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调整报告,经认定后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调整。
三集中后各审批办拥有受理权和直接审批权,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在政务中心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下进行行政审批。行政机关设定任何审批事项都要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加强政务中心建设,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新平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地方政府就尝试引入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模式,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海南以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海南省政务中心)为平台,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大力改革行政审批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行行政审批的阳光政务,全面提升行政审批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初步形成了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海南模式。第二,创新政务中心的审批机制。第二,不断提高网上审批的电子化、技术化、数字化水平,减少人情和权钱干扰影响因素,制定统一的审批项目、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开发统一的审批平台软件,并配备相应硬件设施,促进行政审批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捷化,形成统一高效的多级网上联动审批系统可见,进入21世纪,经过8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台湾当局逐步建立起以老年保障为主,兼顾身心障碍、死亡等保障在内的一种具有长期适应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由于投保费率低、给付范围广、就医便利,台湾地区健保制度曾被认为是全球医保典范,从医疗需求、医疗供给等项目,都获称赞,被评为国际排名第二,仅次于瑞典。1995年为配合全民健康保险法的实施,劳保普通事故保险医疗给付业务划归全民健康保险体系,对劳工保险条例作出相应的修改,使得劳工保险制度初具规模,不断扩大保险适用范围。第三种是有的政务中心实现了多数审批部门、审批事项进驻,绝大部分进驻事项均能办理,形成了以政务中心为平台的高效、廉洁、便民的行政审批机制,政务中心成为同级政府的行政审批管理与服务机构,切实承担起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体角色。
监督制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全面实施宪法和法律成为依法治国关键环节的法治背景下,在我国现行管理体制下,深入实施行政许可法,不断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既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尤其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政务中心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领域、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明星工程,成为方便群众和企业、服务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平台,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海口海关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将申请材料发送给各部门同时进行审批,节约了大量审批时间。在对行政审批权进行监督制约方面,应当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的监督体系,不仅充分发挥专有机构的监督作用,而且积极发挥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各方面的监督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审批的制衡机制,通过事前和事中监督,建立重大责任审批、合法审核等会议制度,加强监督的针对性,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杜绝行政审批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监察制度,建立具有适时监控、预警纠错、信息服务、投诉处理等多种功能的行政审批监察系统,增强监督的实效;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制,追究违法审批者的法律责任。
这种集中与分权统筹安排的改革机理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各审批职能部门内部,将审批权中的所有权保留于原权力主体(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所有权的性质和归属不变,只是将审批权中的经营权从行政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手中分离出来,相对集中于政务中心大厅运行,实现审批经营权的集中行使和科学配置。一是即时办理审批机制。
第三,强化政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从海南省的情况来看,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也面临一些问题与困难。国家层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管理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针对性会更强,对公开、清理、调整、统一、规范都有重要意义。进入 李林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法治政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二是在政务中心大厅内部,强调对审批权进行适度分权制衡,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消除因审批权集中运行而可能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因素。国务院要求,应当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公开,把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更有甚者,部分审批事项在清理后摇身变为形式审查或备案,实质上是换个旗号变相审批,与国务院精简审批事项的要求背道而驰。集中审批职能,主要是各部门将本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和相关项目收费职能全部移交审批办;择优选配审批办工作人员,把政治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集中到省政务大厅审批办窗口办公。
应当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职能配置,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目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存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行政审批设定管理不严、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继续清减行政审批事项,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审批权行政审批是现代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方式和基本内容。国家各部委实施目录管理,应当按照先条后块、条块结合的顺序对项目进行清理,摸清家底。
以电子政务平台为依托的网上审批虚拟大厅,保证了群众在网上办事如同在实体大厅办事一样,享受同样便捷、高效和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又突破时间、空间和人情因素的制约,成为全天候的服务型政府。海南省政务中心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海南省行政许可审批目录管理办法》,编制并公布了《海南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其根本目的是对全省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查摸底并有效分类清理,不合法的项目不能进目录,不进目录的不能再审批。【关键词】行政体制改革。其中有些问题是需要海南省自身研究解决的,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在省一级层面,市县区的改革进展参差不齐,有的是形象工程,有的是收发室和转运站,形成了省级审批办事方便、市县行政审批办事难的现象;[3]更多的问题则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特点,如政务中心的法律地位不确定、法定职责不清晰、审批项目界定和划分困难、夹带审批难清理等问题,需要在深化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尽快解决。根据海南省政务中心的经验,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电子政务建设,应当着力建设五位一体的电子政务平台:一是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将审批事项的集中管理、清理下放、集中审批等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建设网上审批平台,将行政审批流程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整合到审批平台中,实现按照审批实际情况定制审批流程;三是建设网上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对审批过程网上全程监督;四是建设网上办事平台,方便群众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请行政审批,咨询审批业务,查询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五是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将群众关心的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审批条件、程序时限等全部予以公开。按照《海南省行政许可审批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各审批机关对目录中的每个项目编制《行政许可审批指导书》,对审批流程中的每个环节的条件、材料、操作方法、结果、例外处理、后续环节等进行详细规定。
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首先,对于简单审批事项,实行窗口人员直接受理并办理。
实行集中审批后,所有审批业务由审批办一个窗口对外,对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等实行一次性告知,审批办主任、各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处室不接触申请人,对审批业务人员与申请人实行物理和制度双重隔绝,有效监督制约了行政审批权的行使。应当根据市场经济的需求,坚持能下放就尽量下放的原则,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事权向具备相应公共管理能力的基层政府转移,实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向扁平化方向发展,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再次,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由首办窗口或政务中心协调相关部门按时办结。以海南省商务厅为例,经过三集中改革,审批办件的按时办结率达100%,承诺办件的提前办结率达99.7%,并有83.8%的承诺办件转化为即时办件,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在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管理总的方向是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和社会环境。职能重复或相近的机构,应当整合归并;确实需要多个部门管理的,应当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防止多重审批和推诿扯皮。三是将集中于政务中心的审批权进行分解和分工,形成审批过程各个环节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审批权在业务处室乃至审批办内部的权力制衡问题。从全国政务中心的实践运行状况来看,各地差异较大,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有的地方纳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较少,大部分审批事项仍在政府各个部门办理。
具体来看,各地政务中心大约有五种管理类型:第一种是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海南省政务中心;第二种是作为政府办公厅(室)代管的二级机构或内设机构;第三种是作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如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第四种是作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挂靠政府有关部门(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招商局等)的事业单位;第五种是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如长春市路园区民生工作局、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把所有审批集中在一个部门。第五,加强对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
这一改革,形式上是相对集中审批权,实质上是改变了过去审批权集中于个别领导的局面,通过审批权的科学配置,形成对审批权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机制。海南省政务中心率先提出并实行三集中的模式。
同时,把《行政许可审批指导书》相关内容公布在群众办事的相关网站和办事指南中,增加办事透明度;集成到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中,作为审批人员的操作标准和电子监察的依据,减少了自由裁量,加强了监督力度,实现了审批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上海市推行网上审批,建立面向企业与市民的网上公开、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的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共享,通过网上信息交换,建立诚信体系。
在强化审批服务功能的过程中,区分审批事项的不同类型做出处理。例如,尽管有些行政职能部门在政务中心设了窗口,但是进入窗口的授权不到位,或者实质性授权不多,窗口只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仍然要回部门审批,政务中心成为行政审批材料的收发室和转运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往往成为半拉子工程。强化行政审批的政务公开。通过三集中,海南省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的有序管理和科学整合,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集中后各审批办拥有受理权和直接审批权,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在政务中心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下进行行政审批。行政机关设定任何审批事项都要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加强政务中心建设,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新平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地方政府就尝试引入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模式,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海南以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海南省政务中心)为平台,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大力改革行政审批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行行政审批的阳光政务,全面提升行政审批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初步形成了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海南模式。
第二,创新政务中心的审批机制。第二,不断提高网上审批的电子化、技术化、数字化水平,减少人情和权钱干扰影响因素,制定统一的审批项目、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开发统一的审批平台软件,并配备相应硬件设施,促进行政审批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捷化,形成统一高效的多级网上联动审批系统